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信息 > 首部立法专题

视力保护色:
台州“首法”实施满月 共处罚3879起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6-11-02??????信息来源: 台州在线 ??????浏览次数:

? ? 10月1日,《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截至今天,台州“首法”实施正好“满月”。上午,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这一个月来,全市共对3879起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条例》主要对当前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僵尸车”霸占公共泊位、运输车跑冒滴漏等行为,通过立法落实相应管理举措、加大管理力度,是专管城市“脸面”的一部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三类不文明行为最为突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 尹传贤:“主要是三大类,一个是占道经营类这一类的处罚的多一点,第二类是乱晾晒衣服、门前屋后乱堆放,第三类是市民的文明素养之类的,乱吐痰,乱丢纸屑,小便,乱抛乱扔乱丢之类的。”

  《条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可以处五十元罚款,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违者可处100-1000元罚款,乱晾晒衣物和乱堆放行为,违者可处20-200元罚款。

  除三类突出不文明行为外,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市民“不经意”的不文明行为也都有法可依。

  “首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 尹传贤:“一个是市民的文明素养、文明意识,遵法守法的意识大大提升,第二个我们整个台州市市区包括一些下面县市区建成区的市容环境秩序文明整洁有序,比以前也明显的好很多。”

  处罚不是目的,让每个市民都能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提高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形象,才是台州“首法”最主要的目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也号召市民参与“随手拍”活动,记录下影响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人人动手,为打造文明整洁的城市出一份力。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