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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7-12-26????????????浏览次数:

年初国务院将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审批全部取消。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制约措施,我局迅速转变监管思路,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归纳总结我市物业行业存在共性问题,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物业管理经验,制定了《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分为基础分值、加分项目、减分项目、结果运用等四个部分。其中减分项目分为主管部门考核结果、处理群众投诉、泄露业主信息、履行合同情况、业主满意度测评等十一个部分组成。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服务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管理,并随时向市物业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信用情况。年末,市物业主管部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全市公开信用分值排在前二十名与后二十名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广大业主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选择信用分值高的企业,并在前期物业招投标资格审核中,建议前期物业招标人取消低分值企业投标资格。

评定标准的出台即让广大业主能够直接参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又完善了物业监管体系,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全面提升了全市物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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