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矿石(Conflict Minerals)是指,在争议地区刚果民主共和国(DRC: Democratic Republic of Congo)和其邻国开采的4中矿石(锡、钽、钨、金)。 对象国有包含刚果民主共和国在内的苏丹、卢旺达、布隆迪、乌干达、刚果、赞比亚、安哥拉、坦桑尼亚、中非共和国10个国家。 这些地区的叛军和政府军等武装势力通过控制矿物开采和流通确保资金并持续引发争议。 这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 在开采的过程中还导致了地区居民的人权侵害和剥削劳动力等人权问题,亦引起了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
2010年7月包含冲突矿物限制条款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通过了美国国会,奠定了可以以法律管制冲突矿物的基石。 从2014年开始每年到5月31日为止必须向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强制地报告是否使用冲突矿物,并向美国证券交易所要求了上市企业的冲突矿物使用情况报告和公开信息。 因此不仅是美国上市企业,连向上市企业提供产品的韩国企业也受到了此规定的影响。